野生动物禁猎方面的问题-4188云顶集团
信件编号: | 20211220001 | 来信时间: | 202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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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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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禁猎对象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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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林业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林业局
答复时间:2021-12-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野生动物禁猎对象: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安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内的陆生野生动物。
这些情况下可以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应依法申办批准手续。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受到的处罚:
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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