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市财政林业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4188云顶集团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围绕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办核定,2019年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所属单位9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造林绿化与林业产业化科、森林资源管理与改革发展科、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所属单位分别是: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果树技术推广站、森林公安局、市苗圃、上窑林场、洞山林场、园林技校、舜耕山风景区管理处。
(二)林业补助资金总体概况
1、市级重点森林长廊土地流转费1445.4141万元(市财政局农〔2019〕-410号)。用于支付合淮阜、淮蚌高速公路和淮潘公路、京福高铁淮南段4条市级重点森林长廊2019年土地流转费。
2、人工成片造林补助资金483.323万元(资环〔2020〕288)。2019年全市完成15187.8亩人工成片造林补助。
3、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奖补资金390万元(资环〔2020〕288)。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35个。
4、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资金40万元(资环〔2020〕288)。创新中国成立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个、新增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50万元(财农[2018]1532号)。实际支出704.67万元,其中省财政支付50万元。
(三)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增强林业生态服务功能,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完成人工成片造林1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35个,提高市级森林长廊管护水平,为淮南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屏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对2019年市财政林业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绩效评价原则
⑴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⑵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⑶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林业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⑷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情况分析
财政资金到位率100%,财政资金支出实现率100%。
1、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市级重点森林长廊土地流转费万元。包括合淮阜、淮蚌高速公路和淮潘公路、京福高铁淮南段4条市级重点森林长廊2019年土地流转费:①合淮阜高速公路森林长廊土地流转费809.7677万元:一是原30米面积2783.728亩,土地流转费标准每年每亩1000元,市、区财政按8:2承担,市财政承担222.6982万元;二是2013年和2014年扩建面积5870.6956亩,土地流转费标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587.0695万元。②淮潘公路森林长廊:土地流转面积2595.6亩,土地流转费标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259.56万元。③淮蚌高速公路森林长廊:土地流转面积2312.6701亩,土地流转费标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231.2671万元。④京福高铁淮南段森林长廊:土地流转面积1448.1923亩,土地流转费标准每年每亩1000元,市财政承担1434.8192万元。以上资金已全部按标准和要求拨付至沿线各区。
(2)人工成片造林补助资金483.323万元。2019年全市完成人工成片造林15187.8亩,其中:①石质山造林309.85亩,补助标准每亩1000元,补助资金30.985万元;②其他造林(含长防林造林)14877.9亩,补助标准每亩300元,补助资金446.34万元。2019年造林成果中有100-300亩规模造林1处,面积125.1亩,补助资金6万元。以上资金已全部按标准和要求拨付至各县区。
(3)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奖补资金390万元。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奖补标准20万元/个,补助资金40万元;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5个,奖补标准10万元/个,补助资金350万元。
(4)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资金40万元。创新中国成立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个,奖补标准20万元/个,补助资金20万元;新增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奖补标准10万元/个,补助资金20万元。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19年全市飞防作业面积75.41万亩,经过第三方秋季评估验收,虫株率均为 0%以下,叶片保存率达 95 %以上,成灾面积 0,成灾率低于 2‰,有效地控制了美国白蛾的疫情,防治工作达到年初制定目标。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市林业专项补助资金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操作规范,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淮南市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市涉农资金个人部分全部实行一卡通形式发放,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实施情况分析
项目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自下而上、逐级根据需要,编制林业项目支出计划。在对各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和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市林业局在项目组织的过程中做到了有依有据,合理合法,监管与审核并重,项目组织程序有序,有利于保障和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三)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林产品的生产,花卉、苗木以及森林旅游等行业的收入。2019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35.5亿元,年增长率6.6%。
2、社会整合资金:通过林业专项资金的补贴使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有了一定的经济支撑,也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加大了各自在所开展项目的资金投入,自筹资金较往年有了显著的增加。
3、社会效益:林农所有者都享有经济补助,认为林业项目建设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自觉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自己份内的责任,人人自愿参与管护。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周边也产生了辐射带动作用,也为当地农民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对稳定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经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保障生态安全,发挥生态效益。通过2019年林业项目资金投入建设,我市的森林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林分结构、林分质量明显改善,森林景观、森林生态整体功能明显提高,以美国白蛾、舟蛾类食害虫危害得到遏制,生态功能正逐步改善,森林综合效能逐步显现,造林绿化的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得以充分发挥。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市2019年的市财政林业专项补助资金的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做到了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宣传到位是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二是对项目实施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尤其对于造林工程质量,每年由市林业局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核查,且每个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核查验收报告执行,有效地保护了工程造林成果;三是全程接受检查监督,市林业局和各县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抓好工程的实施,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国家、省及各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补助标准低,资金量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三)建议:创新机制,加大投入。